兵役事宜

※ 新生役男申請二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:新生得依其志願,於就讀大學第一學年當年11月15日前向戶籍地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申請,於大學第一學年、第二學年暑假,接受二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。 (附件),申請相關問題請至內政部役政署網頁查詢。

※ 未役學生-必須填寫兵籍資料調查表(含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)。

※ 已役學生-必須填寫兵籍資料調查表(含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)附上退伍令影本(或已完成二階段軍事訓練-結訓令影本)。

※ 現役(職業)軍人學生-必須填寫兵籍資料調查表(含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)附上軍人身份證正面。

※ 免役學生-必須填寫兵籍資料調查表(含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)附上免役證明影本。

※ 除役學生-必須填寫兵籍資料調查表(含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)【義務役士兵:36歲、志願役士兵:45歲、士官及尉官:51歲、士官長及校級軍官:59歲以上(以上規定以「後備指揮部」公告為準)】

※ 在學期間服完兩階段軍事訓練,須至軍訓室辦理後備軍人儘後召集。

※ 轉學生、延修生、復學生請於註冊後攜帶「兵役資料調查表」、「繳費證明」至學校軍訓室-兵役承辦處辦理緩 徵或儘召事宜,以維護個人權益。

※ 兵籍資料調查表(緩征、緩召),務必填寫,貼上身分證影本及各欄資料務必字跡工整並填寫清楚,請予開學一週內繳交給進修部或校安中心。

※ 如未按規定繳交以上證件,導致發生徵、召集問題時,由學生本人自行負責。

※ 軍訓部份:選修軍訓男生可折抵役期及取得報考預備軍士官資格。

※ 在學期間戶籍住址如有異動,請即刻到軍訓室學生兵役承辦教官辦理更正,以免影響權益。

※ 在學期間,如有休學,於復學註冊時,須重新填報資料辦理「緩徵」或「儘後召集」,以免喪失權益。

※ 本校日、夜間部各學制在校學生申請儘後召集作業要點。

※ 在學已服完兵役學生,請主動至辦公室辦理儘後召集作業以免後備召集,詳情請參閱附件

※ 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之對象條件及相關作業規定,詳情請參閱附件

※ 另有其它兵役問題歡迎洽軍訓室或電 (06)5979566#7302 林崇城教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