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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學年度弱勢學生助學計畫(年收入90萬以下)

113學年度第1學期進修部弱勢學生助學辦理時間

◎申請期限:至113年09月30日止

 ◎申請資格:
(1)具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籍且就讀本校具有學籍(不包括七年一貫制前三年、五專前三年、空中大學、研究所在職專班及社會救助法第5條第3項第7款對象)於修業年限內之學生。
(2)私立大專校院學士班及專科班學生前一年度家庭年所得90萬元以下。
(3)前一年度家庭應計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2萬元以下。
(4)家庭應計列人口合計擁有不動產價值合計新臺幣650萬元以下。
(5)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60分以上(新生及轉學生免繳)。

◎應繳交證件: 申請書(至進修部辦公室領取或自行上進修部網頁下載以A4紙張列印,勿使用二次紙)、學生及關係人戶籍謄本(113年8月1日之後)、112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(新生免繳)。
◎申請資料繳件地點:文件用印備齊後繳至本校進修部(三德樓1樓聯合辦公室)
電話:(06)597-9566分機7111 陳小姐。

 (逾規定時限,不提出申請者,視同自願放棄權利論)。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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