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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部就學減免申請注意事項

 

一、申請需準備:申請表一份(請自行上進修部網頁下載或至進修部辦公室領取)。

二、全戶戶籍謄本【記事不能省略】 (舊生日期為114年05月以後申請新生為114年08月以後申請,皆於提出申請減免時一同繳交)。

三、凡具有多項公費減免資格之學生(含子女教育補助費、農勞委會助學金、弱勢學生助學金、退輔會等各類 獎助學金),限擇一項提出申請。

四、欲辦理就學貸款者,須先將其補助金額扣除後始可辦理,並請依貸款辦法辦理 。

五、申請辦理地點:本校進修部(三德樓1樓聯合服務中心):電話:(06)5979566分機7109 承辦人: 李小姐。

進修部各類減免申請書及作業規定-114.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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